短纤期货合约规定是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为规范短纤期货交易而制定的规则和条款,旨在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合约要素
1. 合约标的:
短纤期货合约标的物为聚酯短纤维,规格和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合约单位:
每手合约代表10吨聚酯短纤维。
3. 交割品范围:
交割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聚酯短纤维:
4. 交割月份:
每个自然季度都有一个以该季度月份命名的合约,例如2023年6月合约标示为"PSP2306"。
5. 交易单位:
1手或其整数倍。
二、交易规则
1. 交易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2. 最低价格变动幅度:
每50元/吨。
3. 涨跌停板:
当日结算价的±8%。
4. 持仓限额:
每个合约的持仓限额为5万手双向。
5. 交割方式:
可选择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
三、交收规定
1. 交收价格:
结算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结算价 = 合同结算价(现货价格)+ 交割成本(运输费、仓储费等)
2. 交割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由卖方承担,标准为成交总金额的0.05%。
3. 实物交割安排:
卖方应在合约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内向指定仓库提供交割通知书,买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个交易日内确认并支付货款。
4. 现金结算安排:
在合约到期日,若双方未能达成实物交割,则按照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