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纤期货合约规定(短纤期货合约规定最新)

国际期货 2024-11-20 20:19:12

短纤期货合约规定(短纤期货合约规定最新)_https://www.zghnxxa.com_国际期货_第1张

短纤期货合约规定是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为规范短纤期货交易而制定的规则和条款,旨在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合约要素

1. 合约标的:

短纤期货合约标的物为聚酯短纤维,规格和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合约单位:

每手合约代表10吨聚酯短纤维。

3. 交割品范围:

交割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的聚酯短纤维:

  • 熔点为255±10℃
  • 酸度值≤20mgKOH/g
  • 水分≤0.5%
  • 回弹率≥83%
  • 长度为38±2mm

4. 交割月份:

每个自然季度都有一个以该季度月份命名的合约,例如2023年6月合约标示为"PSP2306"。

5. 交易单位:

1手或其整数倍。

二、交易规则

1. 交易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2. 最低价格变动幅度:

每50元/吨。

3. 涨跌停板:

当日结算价的±8%。

4. 持仓限额:

每个合约的持仓限额为5万手双向。

5. 交割方式:

可选择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

  • 实物交割:卖方在合约到期前向指定仓库交付交割品,买方支付货款并提货。
  • 现金结算:在合约到期日,根据当日结算价,以差价结算交割。

三、交收规定

1. 交收价格:

结算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结算价 = 合同结算价(现货价格)+ 交割成本(运输费、仓储费等)

2. 交割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由卖方承担,标准为成交总金额的0.05%。

3. 实物交割安排:

卖方应在合约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内向指定仓库提供交割通知书,买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个交易日内确认并支付货款。

4. 现金结算安排:

在合约到期日,若双方未能达成实物交割,则按照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

注意:

  1. 以上规定仅为概括性介绍,具体细节请参考《短纤期货合约》及相关补充规定。
  2. 短纤期货合约的规定会随着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而调整,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 期货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合约规定及风险,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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