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油期货期权是指在指定的交易所进行交易,赋予买方权利(但不强制执行)在特定日期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原油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随着原油市场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日益增加,原油期货期权的推出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新的工具来管理风险和获取潜在收益。
开通时间
在美国
- 2008年8月18日: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推出轻质低硫原油(WTI)期货期权合约。
- 2016年8月2日:NYMEX推出布伦特原油期货期权合约。
在亚洲
- 2018年12月17日:新加坡交易所(SGX)推出阿曼迪拜原油(OMAN)期货期权合约。
- 2022年8月1日:迪拜商品交易所(DME)推出阿联酋穆尔班原油(MURBAN)期货期权合约。
在中国
- 2023年2月1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推出中国低硫原油(INE)期货期权合约。
合约特征
原油期货期权合约具有以下关键特征:
- 到期日:期权合约的到期日期,通常为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三。
- 执行价格(行权价):买方可以行权的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成交时协商确定。
- 合约乘数:每份期权合约所代表的标的原油数量。在大多数交易所,原油期货期权合约的合约乘数为1,000桶。
- 权利金:买方为获得权利而支付给卖方的费用。权利金由标的价格、行权价、到期时间、波动率和其他市场因素决定。
交易类型
原油期货期权有两种主要的交易类型:
- 看涨期权:赋予买方在特定日期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原油的权利。
- 看跌期权:赋予买方在特定日期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原油的权利。
用途
原油期货期权被广泛用于以下目的:
- 风险管理:保护投资组合免受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
- 套期保值:抵消原油现货交易或原油衍生品头寸的风险。
- 投机:获取原油价格波动的潜在收益。
优点
原油期货期权提供以下优点:
- 灵活性:买方可以选择行权还是放弃行权,并可以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策略。
- 杠杆作用:与直接购买或出售原油期货合约相比,权利金支出较低,为投资者提供了杠杆作用。
- 风险受限:买方的最大损失限于支付的权利金,而卖方的潜在损失是无限的。
原油期货期权的推出为原油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管理风险和获取潜在收益的新工具。理解开通时间、合约特征、交易类型和用途对于充分利用这一重要衍生品至关重要。随着原油市场持续增长,原油期货期权预计将在未来继续发挥重要作用。